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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酒駕「醉」不宜,警察隨時找上你!
新年法律無假期,警察只能對不起!
依據縣警局統計,97年1-12月台中縣大大小小交通事故(車禍)共計發生2萬2千7百多件,其中死亡類交通事故133件造成138人死亡,而因為酒後駕車的因素就佔54件造成57人死亡,可見酒後駕車是目前造成死亡車禍的最主要原因。
台中縣警察局表示,98年一月將全力以取締酒後駕車為交通執法重點,尤其是過年期間,國人普遍都有喝酒慶祝的習慣,加上民間習俗「走春」拜訪親友,酒後駕車更加危險,警方站在維護治安交安的立場,決定大力全面嚴格取締酒後駕車違規,以保障民眾「行」的安全。
縣警局強調:酒駕行為「醉」不宜,警察隨時找上你!新年法律無假期,警察只能對不起!並呼籲民眾,新年「走春」拜訪親友,最好搭乘公車、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或是指定專人開車,絕對不要喝酒開車,以免發生危險。9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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