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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貸纏身女子報警解救
男子陳0嘉(三十八歲,有重利前科)借給許姓女子一萬五千元(實拿1萬二千六百元),每十天就向林女收取新台幣二千四百元為利息,許女還了利息二萬四千元,陳嫌卻還是一直以電話向許女催討還款,許女受不了催討報警逮人,將陳男逮捕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住在台中的許女日前因沒工作收入,需要金錢繳納卡債及生活費開支,因此看小廣告借錢,與化名「小張」的陳0嘉約在清水鎮住家附近碰面;陳嫌借款一萬五千元(許女實拿一萬二千六百元),並簽下一張三萬本票,雙方約定每十天為一期,每期利息二千四百元。
許女說,接下來卻是惡夢的開始,陳嫌每十天就會以電話催討,如果沒有準時還錢,他就會一直以電話騷擾,許女先後已經還了十期(二萬四千元),已經超過所借本金甚多,陳嫌卻還不知足一直向許女催討。許女最後受不了才向警方報案請求協助。警方調查後,將陳嫌逮捕,訊後依重利罪嫌,將他移送法辦。9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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