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僱用外籍勞工「大掃除」使不得!
最高處75萬元罰鍰
農曆春節將近,家家戶戶忙著大掃除,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呼籲民眾,切勿指派合法聘僱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從事居家大掃除之許可以外工作,或是聘僱未經許可工作或逃逸之外國人幫忙掃除清潔工作,以避免觸法而受罰。
農曆春節前,國人大多有大掃除習慣,勞工局特別呼籲,如家中有僱用外勞從事看護工作者,除了照顧與受看護人日常生活有關事務外,是不可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如掃除、油漆、洗車或遛狗等均為禁止之工作內容,違反者將裁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另對於他人所僱用的外勞或經人介紹來路不明的外國人也都不可以借用或委託從事打掃等工作,一經查獲,最高可處75萬元罰鍰,不可不慎。
日前曾發生民眾僱用非本國國民之外籍配偶從事清潔工作,後經查獲發現係為逃逸之外國人,民眾表示應徵者自稱為外籍配偶身分,並出示偽造居留證件因未加以再查證確認其身分而僱用,致使誤觸法令被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而後悔不已,因此,勞工局提醒國人,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除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外,其他皆須申請工作許可,國人如僱用非本國國民者,應多加慎重,除應核對居留證(正本)外並應查驗配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上之結婚登記及其他足供查驗等證件,以確認其外籍配偶之身分,千萬別大意而觸法受罰。
另近年來,國人也陸續委託清潔公司代為掃除工作,若是清潔公司指派未經許可工作或逃逸之外國人至家中工作應該予以拒絕,除清潔公司違法僱用外勞應受處分外,民眾也有可能因容留其工作之違法事實,亦將受到違法之處分,請民眾多加注意。如有相關僱用外勞之疑義可電臺中市政府勞工局04-22289111轉35560洽詢。2012.01.14(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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