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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7月底前完成12處主要危險水域聯合稽查


  為避免民眾暑期到危險水域戲水發生溺水意外,臺中市政府日前已由副市長蔡炳坤率隊執行第一次危險水域聯合稽查,包括農業局、教育局、消防局、建設局、觀光旅遊局及各水域所在地區公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預計7月底前將完成臺中市轄內12處主要危險水域聯合稽查作業,未來也將加強危險水域巡查勸導工作,民眾違規經勸導不聽者,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等相關法令裁處罰鍰。


  有關各類型水域主管機關,包括農業局負責野溪、漁港、魚塭,建設局負責河川、公園湖泊,觀光旅遊局負責風景區水域、海水浴場、東勢大峽谷水域,臺中農田水利會則負責灌溉用之圳溝。市府將儘速公告危險水域,禁止或限制水域活動之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例如游泳、戲水、垂釣等),於水域現場豎立警告標示牌及罰則。而消防局也研議在高危險水域地點設置簡易救生設備,例如簡易救生圈、救生繩等,以備意外發生時救援使用。


  加強巡查方面,各水域所在地區公所將結合社區守望相助隊、志工等單位,加強危險水域之巡查勸導,如遇有勸導不聽者,請通報警察與消防單位協助處理。至於部中央管水域,則由建設局協同中央主管機關加強巡查。


  此外,有鑑於違規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的民眾大部份為學生,未來經現場巡查人員勸導制止無效者,除依規定裁罰外,將由該水域管理機關透過市府教育局通知該學生就讀的學校,予以適當處置與輔導,以維護學生生命安全。2011.07.19(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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