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山區遇強盜竟是好友策劃主謀
張姓男子與呂姓友人深夜同乘一車,在石岡區金星里下坑巷遭兩歹徒持槍和木棍攔下,並搶走張男脖子上的金項鍊後逃逸;東勢警方據報,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6小時之內就告偵破,並查出竟然是與被害人同車的呂姓好友所策劃。
東勢警分局石岡分駐所於22日下午3時受理張姓民眾報案指稱,他與呂姓朋友於21日凌晨1時許,駕車在石岡區金星里下坑巷往豐原高爾夫球場方向途中山區,突遭一輛深色自小客車攔下,2名歹徒分持手槍及木棍壓制2人後,強盜張姓被害人脖子上的金項鍊一條(約8錢重、價值約40000元),歹徒得手後往石岡市區方向逃逸。
分局長蔡榮林獲悉強盜案後,隨即召開專案會議由偵查隊與石岡分駐所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清查轄內治安顧慮人口、調閱歹徒逃逸沿線路口監視器、積極蒐集相關事證。經石岡所員警調閱轄區路口監視器發現,案發時段有一輛中華小客車0XX8-ND號路過,行跡可疑,另一輛紅色馬自達自小客車,案發前曾與被害人所乘坐的自小客車同停放在石岡區某超商前。
員警依據調閱路口監視器所得車號追查車主,當天晚間8時許趕赴后里區三豐路,可能涉案車輛的車主住處,發現該涉案車輛車內乘坐數名年輕人,經攔下盤查發現車上有作案手槍1枝(改造手槍、經初檢具有殺傷力),潘姓、易姓、陳姓等嫌坦承涉及強盜案。
潘嫌供稱,是被害人呂姓友人策劃主導強盜案,由陳嫌與易嫌持槍強盜被害人財物,強盜所得金項鍊1條由潘嫌拿至豐原區金飾店變賣23500元,潘嫌分得4000元,其餘贓款交由呂嫌處理。警方依涉嫌強盜、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毒品、詐欺等罪嫌,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並追緝在逃的呂姓主嫌到案。
專案人員帶同嫌犯至居住處取獲空氣手槍2枝、球棒及鐵棍數支等作案工具,並於該處查獲陳姓、劉姓少年涉嫌持有K他命4包重12克 及中國大陸銀聯卡56張、提款收據140張。警方初步調查研判,陳、劉2嫌應係新型模式的詐騙集團成員,將深入追查偵辦。
這起強盜案,從受理報案至緝獲作案嫌犯宣告破案只有6小時,東勢分局警友辦事處與石岡警友站為表揚警分局的迅速破案,23日至分局頒發獎金,獎勵辦案員警們的辛勞。
東勢分局偵辦本案分析,作案嫌犯年齡從76年次至83年次不等,年紀均輕,且多賃屋在外,脫離父母管教,相互渲染共謀犯罪,分局長蔡榮林呼籲,年輕人在外應注意朋友的選擇,並遠離毒品的誘惑,同時應有守法的概念,勿因一時貪念,強盜他人財物或從事非法的犯罪勾當,以致淪落法網,遺憾終生。2011.03.23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