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第二階段七日起至指定郵局領取


  去年十 二月七日 至三十一日辦理死亡登記共有四百二十九人,今年一月一日至 二月二日 申報出生的新生兒則有一千一百一十二人,縣府民政處表示,依規定上述民眾均符合消費券請領資格,戶政單位已將名冊送達郵局,並請公所將通知單送抵家戶,法定代理人或繼承人請依相關規定從七日起至指定郵局領取。


 依據戶政單位去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造冊資料,臺中縣符合消費券領取資格民眾共有一百五十六萬二千九百一十二人,今年 一月十八日 統一發放後,其中已領取者有一百四十五萬七千八百八十二人,發放率達百分之九十三點二八,還有十萬五千零三十人未領取。


 民政處表示,尚未在 一月十八日 領取消費券民眾,請於七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起至 四月三十日 止至通知單上的指定郵局領取,逾期未領取者,不再發給, 二月八日 郵局也開放專櫃受理民眾領取消費券。


 部分民眾尚未領取消費券,主要係因在國外工作或就讀,民政處說,這類民眾可以委託家人代領,但務必檢附身分證,以避免爭議發生。


 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於去年 十二月七日 生效,造冊基準日則為去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因此在此期間死亡之民眾,也符合領取資格,另外今年三月底出生的新生兒也符合領取資格。


 依據各戶政事務所統計,全縣去年 十 二月七日 至三十一日辦理死亡登記民眾共有四百二十九人,今年 一月一日 至 二月二日 申報出生的新生兒則有一千一百一十二人。民政處說,各戶政事務所已造冊完畢並送相關郵局,同時也請公所將領取通知單發放?相關家戶,新生兒由法定代理人、死亡民眾則由繼承人持戶籍謄本、除戶證明領取,如果繼承者有多人,可委託其中一人代為領取,但應附委託書。9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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