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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勞工局提供免費勞資爭議調解

截至103年9月30日止,103年度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受理勞資爭議案件計1987件,其中以工資爭議佔960件(48.31%)最高,其次為資遣費爭議,佔399件(20%)。

勞工局表示,市府自今年起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合作,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律師免費擔任弱勢勞工代理人」服務,提供義務律師擔任勞工調解代理人,協助勞工於調解會時爭取及維護權益。

勞工局也表示,日前有一名勞工因工作中受傷,受傷期間無法工作,由該局提供義務律師擔任該名勞工調解代理人,協助勞工主張職業災害補償事項與調解;對此,該名勞工表示對於此項服務感到貼心及感謝。

勞工局局長賴淑惠表示,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的規定,勞資雙方如遇有勞資爭議,雙方都可以向勞務提供地之當地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申請調解完全免費。

臺中市勞工可至勞工局索取或上網下載填妥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召開勞資爭議調解會 (獨任調解人或調解委員會),就訴求事項及雙方基本資料明確述明後,逕送勞工局勞資爭議案件調解會進行調解,以協助維護勞工權益。

賴局長強調照顧勞工是勞工局之核心工作,勞工遇到困難或有勞資爭議,勞工局均積極協助勞工以解決問題,期迅速弭平勞資爭議,促進勞資和諧。

臺中市勞工朋友若有相關勞動法令之疑義,歡迎電洽勞工局或免費律師諮詢。2014.10.17(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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