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三七五租約12月31日屆滿

請有意續租者104年1月1日起提出申請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提醒民眾耕地三七五租約將於今(103)年12月31日屆滿,若承租人願意繼續承租或出租人欲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收回耕地,應於104年1月1日起至2月16日向耕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市府地政局表示,耕地三七五減租是政府於民國38年1月開始推行做為第一階段的土地改革工作,隨著農地政策的調整,政府於民國89年1月26日修正公布農業發展條例,此後所訂立的農業用地租賃不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的規定,

  自此原三七五租約逐年減少,截至目前臺中市各區公所登記有案的三七五租約耕地共有2,118件,佃農3,157戶、地主4,177戶,面積約760公頃,其租約租期將於今年12月31日屆滿,6年一次的換約潮即將來臨,若承租人願意繼續承租或出租人欲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收回耕地,請依期限提出申請。

  地政局指出,為因應這次換約潮,內政部訂有「私有出租耕地103年底租約期滿處理工作手冊」作為執行依據,依其預定進度規定,各區公所將於103年11月1日至30日寄發通知予出、承租人。

  若有相關疑問,可至市府地政局網站首頁點選「書表下載」,提供工作手冊規定及相關書表格式使用,另於換約辦理期間,如有疑問可電洽各區公所或市府地政局所設立專線04-22170729、專人張春秀諮詢。2014.10.31(臺中市正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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