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店內購物機車置物箱錢財遭竊
廖姓民眾騎機車停放在新社區東新路三段,進入某烘培坊購物,返家後發現機車置物箱內的錢財已不翼而飛;新社分駐所據報後調閱周遭路口監視器查看,多方比對後鎖定黎姓男子涉嫌,警方經多方查訪以及連日來鍥而不捨地追查、埋伏,終於將黎嫌逮捕歸案,依竊盜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新社區的廖姓民眾於十月二十七日下午六點二十三分許,騎機車到新社區東新路購物,不料卻遭竊賊盯上鎖定機車,趁他進入店家購物之際,竊取機車置物箱內的財物。廖姓民眾返家後欲取出機車置物箱內的皮夾時,才驚覺置物箱內的錢財早已不翼而飛,因而前往新社分駐所報案,請求警方協助將竊賊緝捕歸案,找回失竊的財物。
當天新社分駐所員警受理報案後,立即調閱周遭路口監視器、犯嫌行竊時監視畫面,發現一名男子進入店家後並未購物,不久便離去,且在店家門口抽菸。由於其行為舉止相當可疑,經多方比對後,鎖定黎姓男子涉重嫌。
警方調查,由於黎姓竊嫌經常在新社崑山山區一帶出沒,但因其居無定所、行蹤飄忽,無法確切掌握其行蹤。經多方探訪以及員警連日來鍥而不捨地追查、埋伏;終於在十一月七日晚間八點二十分許,由新社分駐所巡佐陳建利、員警周正仁及偵查隊偵查佐洪健誌、郭珠清等四員,在新社崑山一處民宅內將黎姓竊嫌緝捕歸案。黎嫌自知法網難逃,落網後坦承竊盜犯行不諱。
東勢分局呼籲,民眾若外出購物,離開汽、機車時,除了確認已拔起鑰匙且加強防盜鎖外,同時切勿將錢財及貴重物品放置車內或置物箱,可降低竊賊行竊意願,並避免宵小順手牽羊。2017.11.11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