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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18機關行政罰鍰

提供多元管道繳費機制

  臺中市政府為提供民眾更多罰鍰繳納管道的選擇,自即日起包含都市發展局等18機關的罰鍰多元管道繳費機制全面上線,日後民眾只要持由罰鍰系統產製的「行政罰鍰繳費單」,即可就近至四大便利超商、農會、郵局、臺灣銀行或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

  市府法制局表示,加入多元管道繳費機制的機關有民政局、財政局、教育局、經濟發展局、建設局、交通局、都市發展局、水利局、農業局、觀光旅遊局、社會局、勞工局、文化局、地政局、新聞局、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消防局及衛生局等18個機關。

  法制局進一步說明表示,民眾持單到臺灣銀行中都、豐原及臺中分行繳款,無需負擔手續費,但至其他分行繳款,手續費每筆10元由繳款人負擔。在郵局繳款部分,手續費由繳款人負擔,每筆手續費依繳款金額區分為:5元(繳費金額95元以下)、10元(繳費金額96元-990元)及15元(繳費金額991元以上)三種。

  若是應繳金額在2萬元以下,可至統一、全家、OK、萊爾富門市或農會繳款,手續費每筆8元由繳款人負擔。而利用ATM轉帳,輸入臺灣銀行代號004、銷帳編號及轉入金額,手續費由繳款人負擔。2014.08.04(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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