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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副市長說明市府處理流浪狗情形


  臺中市傳出一名二歲男童遭流浪狗咬傷事件,臺中市副市長蕭家淇10日表示,對於流浪狗,市府會顧及動物保護的立場,及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立場,做最好的處理。


  蕭副市長說,有關狗的部分分兩部分,寵物狗方面,市府開放公園,讓飼主抱著寵物或是繫上項圈繩子,可以帶寵物進入公園。


  至於流浪狗,蕭副市長表示,針對有攻擊性的、皮膚病、生病的狗會優先捕捉,帶回可愛動物園區,大臺中地區幅員廣闊,在人煙稀少的地區,會有流浪狗太多的問題,會責成動保處加強捕捉,以維護民眾安全。


  有關被流浪狗咬傷的二歲男童母親將申請國賠,蕭副市長則說,照法令規定,民眾可按照程序申請國家賠償,市府法制局設有國家賠償委員會來審議,一切均按照程序來進行。


  至於男童被咬的地點潭雅神自行車道附近,市府會針對這個區域,由動保處盡速優先前往捕捉流浪狗,避免威脅到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蕭副市長指出,現在有兩派動物保護團體,一派希望將流浪狗捉住後予以結紮再放生,但也有許多民眾認為,流浪狗或野狗捉住了就不能再放生,無論是否有結紮,捉到後應該送至可愛動物園區或安樂死,市府則會在兩者間取得平衡點,做最好的處理。2013.01.10(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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