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強制拆除日租型套房經營場所保障旅客權益
臺中市政府對違規經營日租套房展現強制取締行動!由觀光旅遊局、都發局、警察局、消防局等機關組成的聯合稽查小組,28日上午前往西屯區逢甲商圈的一家日租套房進行違建拆除作業,原本業者在大廈旁的一塊空地違規搭建白色鐵皮屋作為旅客接待處,趕在市府人員執行之前,就自行動手拆除。觀光旅遊局表示,將持續對這家業者列管,不容許再度違規營業。
這棟位於逢甲商圈至善路一帶的日租套房,在大樓林立間的一塊小空地,搭建一棟白色的鐵皮屋,裏面裝置有接待住宿旅客的櫃檯與設備,違規行為相當誇張。經市府列管後,依法給予一段期間改善,都未得到合乎規定的回應,最後市府決定由旅宿業管理、建築物管理、消防設備管理及治安等相關機關,在28日上午共同前往執行強制拆除作業。業者見勢不可擋,於是漏夜自行拆除,因此過程相當平和。
觀光旅遊局自去年起已裁罰29件,罰鍰金額共300萬元。觀光管理科稽查人員表示,日後將持續追蹤這家業者是否再恢復營業,若有違規經營旅宿業的事實,將依法裁罰。同時也呼籲消費者,切勿貪圖便宜或一時之便入住日租套房,以保障自身權益。
觀光旅遊局表示,日租套房是近幾年興起的一種旅宿型態,大多混雜隱藏在商業大樓或集合住宅中,假藉「民宿」之名或登記為「租賃業」,實質上卻是經營旅館業務。依民宿管理辦法,民宿設置有地區的限制,在都會區見到的「民宿」皆屬非法。而交通部也曾作出通函解釋,以不動產租賃登記,卻以「日租」或「週租」方式經營,都屬於旅館業,應依法取得旅館業登記證才能營業。
觀光旅遊局目前已將日租套房列入重點專案取締對象,除主動上網搜尋違法日租套房網站,若發現疑似違規經營旅館業務,則限期要求業者說明,一旦無理由,又有違規營業事實,則予以裁罰,同時也請各平臺業者撤除違規廣告,阻斷日租套房經營者主要行銷管道,有效阻止非法業者經營。
觀光旅遊局除了以市長信箱、局長信箱、1999服務專線等管道檢舉「日租套房」案件為稽查對象外,也會主度上網蒐集相關事證,並邀集相關局處辦理聯合檢查,同時還會函請轄區國稅局、地方稅務局等單位協助查察有無逃漏稅情事。違規經營旅館業的業者,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可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營業。若同時又違反商業登記、都市計畫、消防、建築、衛生相關法令,其他局處也將依法處罰。2012.08.28(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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