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每月補助員工交通費五百元合理性


市長:參考五都並研議差別補助


  有關臺中市政府將於101年度開始補助員工交通費用每月五百元,市議員段緯宇8日於總質詢中表示,既然目前市府已有 八公里 免費搭乘公車補助方案,為何還要從101年度起補助每位員工每月五百元交通費,質疑是否在「養肥貓」。


  段議員強調,他並不反對補助員工交通費,但認為受補助的員工所居住地方,應超過離市府上班地點八公里以上才予以補助。尤其是臺中縣市合併後上班場所被迫異動者,更需要市府適當補助。


  對此,臺中市長胡志強表示,五都目前是住家離辦公場所一公里內不補助,如果市府改為八公里才補助,是否應考慮公平性的問題。他認為,市府可朝「差別補助」的方向規劃,是否住得遠的員工就補助多一點,可以好好思考研究。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長林煜焙也表示,依據目前的規劃,已接受公車免費八公里補助者,或住在市府周圍一公里以內者,均不予補助交通費。五都對此都有相關作法,市府將參考後再作檢討。2011.12.08(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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