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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不成搶車警靠GPS追捕到案


  林姓男子疑因物品交易發生糾紛,涉嫌搶走被害人自小客車;警方據報後,根據車上GPS定位系統查出行蹤並圍捕,林嫌棄車逃逸,仍被員警逮捕到案。警方依搶奪罪嫌,將林嫌移送法辦。


  東勢警方20日下午1430分許,警員陳台安、鄭金龍擔服14點至16點巡邏勤務,巡邏至東勢鎮新盛里東勢高工附近,先接獲勤務指揮中心無線電通報有搶案發生,經線上與被害人聯絡後,發現車上裝有GPS定位系統,警方於是調閱其定位的資訊後展開地毯式搜索,發現歹徒躲在新盛國小附近的巷弄內。


  歹徒發現遭警方圍捕時,即便加速往東勢鎮地區逃竄,員警緊追在後,因怕在市區有意外發生,員警只是在後追趕;歹徒最後逃至東勢鎮正一街與公園路口時,恰巧當時路口有道路施工,還有一輛怪手在轉角處挖路,歹徒見無路可逃,於是棄車逃逸。


  詎料,該車排檔桿還打檔在D檔行駛狀態,車子繼續向前行駛,還好因道路施工的關係,路面上擺設許多三角錐,車子在撞倒許多三角錐之後停下。員警見歹徒棄車逃跑,再往前追捕,歹徒跑了五十多公尺至東勢鎮公園路18號旁空地,員警喝令「不要跑!再跑就開槍了」。歹徒才停下腳步,束手就擒。


警方調查,嫌犯林○烽(64年次、台中縣大甲鎮人、麻藥顧慮人口),是地方的治安顧慮對象。林嫌落網後,嘴巴一直嚷著,是他先欠我七塊玉(玉石),我想是不是放在車上,我才把車開走去別的地方找找看。


警方懷疑林嫌可能與被害人因為物品交易產生糾紛,想利用車輛脅迫對方交出物品,但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325條之搶奪罪,全案於偵查後依搶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案。東勢警分局提醒民眾,民事糾紛可至地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停,切勿意氣用事以身試法。9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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