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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施打毒品恍神開車自撞針筒落地露餡
陳姓男子施打毒品後開車精神恍惚,因車速過快不慎衝撞電線桿,幸好只受輕傷;不過,員警到場處理時,陳男身上掉落一條軟管針筒露餡,坦承施打列管四級毒品異丙酚後開車肇事;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將陳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東勢警分局土牛派出所於19日下午1點30分,接獲通報轄區石岡區萬仙街發生一起自小客車駕駛人自撞交通事故,員警立即趕抵事故現場處理;到場處理時,發現陳姓駕駛(男、38歲)突然從身上掉落一條軟管針筒。
陳男見事跡敗露,坦承施打列管四級毒品異丙酚(俗稱牛奶)後開車,供稱他駕駛自小客車由石岡區萬仙街往新社方向行駛,因車速過快反應不及而撞到路邊電線桿;從身上掉落的軟管針筒係當天中午12點30分許,在臺中市某藥局購買一瓶列管四級毒品異丙酚(俗稱牛奶)時一起買的。
陳嫌供稱,他買了毒品跟針筒後,將車子開到附近停車場,就在車上將毒品以軟管針筒抽出,施打到手臂;施打毒品後開車精神恍惚,因車速過快不慎衝撞電線桿,造成左眼眉輕微擦傷。
東勢警分局呼籲,以往販賣第三、四級毒品才有罪,吸食無罪,但自98年11月20日新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後,吸食三、四級毒品訂有罰則;因此提醒民眾應切記吸食毒品對身體健康所造成之危害及衍生觸法的案例教訓,切勿吸食並應遠離毒品,同時奉勸不慎施用毒品者,應勇於認錯,主動向警方投案,儘早接受戒癮治療以啟自新。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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