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青春專案開跑、社會處提醒勿提供菸酒給青少年


  暑假到,兒童少年群聚活動增多,臺中縣政府社會處提醒活動主辦單位、家長不要提供菸、酒、檳榔等物品給兒童及青少年,一旦查獲將依違反兒童少年福利法、菸害防制法等處罰。


  七月五日 國中小學開始放暑假,為維護兒童、青少年暑期身心健全發展,避免兒童、青少年流連不當場所,結交損友而誤入歧途,由警察、建設、教育、消防、社會等單位編組而成的聯合稽查小組從 七月四日 零時開始展開為期二個月的青春專案,在週末假日夜間對電子遊藝場、KTV、網咖等八大行業進行臨檢、稽查。


 社會處說,暑假期間針對兒童少年舉辦的群聚活動增多,為防杜兒童及少年吸菸、飲酒、嚼檳榔、施用毒品及其他不良物質,將請警政單位對兒童、青少年群聚活動加強查察。


 社會處表示,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有吸菸、飲酒、嚼檳榔,提供者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另外也規定不得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供應者可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供應菸品給未滿十八歲之人,衛生單位可依違反菸害防制法處一萬至五萬元不等罰鍰,業者請自重。


 學生放暑假,下班後家長應該多花點時間陪伴孩子,但有些父母因夜間應酬多,但又不放心孩子一個人在家,乾脆把孩子帶在身邊一起上酒家,青春專案聯合稽查就曾查獲一名父親為了與友人喝酒,深夜時竟帶著就讀國小的兒子到有女侍坐陪的KTV,此外也有父親為了打電玩,不顧夜已深帶著兒子就到限制級遊藝場打電玩。


 社會處說,這些父母的行為實在太誇張,不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相關規定,也給孩子做了不良的示範,呼籲家長以身作則,並多加注意子女行蹤及言行,以免子女流連影響治安場所而發生危險。【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9.07.02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山城風雲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