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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岸人蛇集團主嫌尹武俊落網




                                                劉姓大陸女子


假結婚真賣淫─中縣警局破獲兩岸人蛇集團


台中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及清水分局2日聯手,持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搜索票前往位於台中市北區東成三街大樓內應召站,破獲以尹姓男子為首的兩岸人蛇集團,查獲劉姓大陸女子、陳姓嫖客、賴姓馬伕等人,及應召站電話聯絡單、應召站電話聯絡簿、保險套、潤滑液、監視鏡頭等物,並於5日拘提尹姓主嫌到案,全案依刑法偽造文書、妨害風化、人口販運防制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罪嫌,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據警方長期監控以尹姓男子(綽號阿俊)為首的兩岸人蛇集團為謀取不法利益,利用位於台中市北區東成三街隱密大樓內經營色情賣淫勾當。該集團成員犯罪模式係以媒介招攬大陸女子以假結婚方式到台灣賣淫牟利,合謀安排台灣男子為人頭,雙方再授以「教戰守策」教導移民署面試問題,通過移民署面試後,再以依親團聚為由申請大陸女子入境,來台後該集團承租套房,安排與假老公一同居住,避免遭警方查緝,再由假老公兼車伕負責監控、載運賣淫。


  經警方調查,當天警方持搜索票前往執行搜索時,尹姓主嫌(44歲、台中縣人)在其監視器中看見警方進入該大樓管理室後,尹嫌與另一嫖客即從二樓陽台跳窗逃逸,經警破門而入當場查獲劉姓大陸女子及陳姓嫖客二人在場一臉茫然不知所措。劉姓大陸女子供稱,其係於97年由尹嫌招攬以假結婚方式,安排台灣賴姓男子為人頭老公來到台灣賣淫牟利,尹嫌先行墊付結婚及劉女申請入境台灣所需費用新台幣10餘萬元,再以賣淫所得錢財剝削償還尹嫌。


  劉女自9951日 來台後由尹嫌承租台中縣烏日地區套房,安排劉女與賴嫌一同居住,再由賴姓假老公身兼車伕負責監控、載運賣淫,並由尹嫌支付賴每月新台幣30000元的假老公費用,賴嫌每接獲尹嫌電話載往賣淫處所劉女再支付500元予賴嫌,劉女自接客以來每月約從事性交易約60次,警方對於該犯罪集團尚有未到案成員將繼續追緝。


  台中縣警察局呼籲,警方對人蛇集團以招攬大陸女子以假結婚方式到台灣賣淫牟利,並以強暴、脅迫、監控、不當債務約束或其它強制方法性剝削,打擊兩岸人蛇集團決心不變,歹徒勿以身犯法,自限囹圄。9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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