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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靈療真詐財─檢警聯手出擊
日前有民眾向媒體指控,在台中縣開精舍的蘇某宣稱能以「靈療」方式幫人治病及消除業障,趁機向民眾詐騙錢財。台中地檢署獲悉後,旋即由檢察官林映姿指揮派員深入追查,經連日來完成搜證後,於5日指揮數名檢察事務官及台中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二、偵四隊員警兵分二路,分別前往台中縣東勢鎮及彰化縣彰化市執行搜索,當場查獲主嫌蘇某及助理郭○○等三名到案,現場並扣得電療機3部及醫療器材1批,全案依違反醫師法罪嫌移送偵辦。
據檢警調查,嫌犯蘇○○宣稱能以「磁能高斯靈灸療法」幫人治病,且還吹噓此療法具針灸、推拿、點穴等功能,可活化細胞、產生抗體,每逢周三會在東勢鎮為人看病,若民眾想讓他治病得先交2,400元的功德會入會金,蘇嫌並於治療時趁機向民眾謊稱另有冤親債主纏身,須花錢、捐地化解,藉以詐騙錢財。其實蘇嫌所謂之靈療法就是電療,由於電療乃行政院衛生署認定之醫療行為,
蘇嫌並未領有 任何合格 醫師證照,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嫌犯蘇某之行為,顯已違反醫師法相關規定;除此之外,檢警將就蘇嫌是否以消除業障為由,趁機向民眾詐取金錢、土地等情形一併追查偵辦。縣警察局呼籲,民眾若有任何身體病痛,應尋求具備合法醫師資格之醫院、診所就醫,不要任意接受非正規之醫療行為或隨意聽信服用來路不明偏方,以免浪費錢財又影響身體健康。9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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