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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宣導菸害防制法新制


菸害防制法新制昨天正式上路,為宣導新規定,縣衛生局昨在縣長黃仲生帶領下突擊訪查;黃縣長十一日表示,希望相關營業場所業者應配合依規定張貼禁菸標示,以避免受罰。 


衛生局十日全面展開訪查並勸導,共訪查三百二十六家,包括公家機關、KTV、賣場、商場、餐廳等民眾出入頻繁場所,約有二十二家在勸導範圍內,公部門部分只有一個機關因未在入口明顯處張貼禁菸標示,經勸導後已改善。


為宣導新規定,縣衛生局昨邀請社區代表舉辦無菸中縣新樂活-ChangeWe Can宣示活動。縣議員翁美春、陳本添、張溢城、許水彬也共襄盛舉。縣長黃仲生指出,菸害防制法新規定擴大禁菸場所,室內工作及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除旅館、商場、餐飲店、老人福利機構,不可設置室內吸菸室。


凡是公務機關、學校、醫療院所、大眾運輸等禁菸場所都必須在機構入口明顯處張貼禁菸標示,同時也不能提供菸灰缸、打火機、熄菸筒等與吸菸有關的器物,如違法最高可處五萬元罰鍰,希望業者配合以避免受罰。  
 
黃縣長語重心長的表示,吸煙不僅傷害自己健康,也危害身邊最親近的人,為了自己和別人的健康,鼓勵戒菸趁現在,還可以省下買菸錢促進台中縣經濟消費,參加快樂消費千元發票摸彩活動,有機會贏得高級轎車等大獎。  98.01.11
圖:台中縣衛生局邀請社區代表舉辦無菸中縣新樂活-ChangeWe Can宣示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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